淮南市城镇低收入、较低收入、中等偏下
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申报材料
一、本人申请;
二、家庭成员户籍证明复印件;
三、家庭成员身份证明复印件;
四、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书 法院判决书)
五、家庭成员收入情况证明(单位、社区出具);
六、申请家庭住房证明(租赁合同、房产证复印件,公房提供单位证明);
七、残疾人证明;(二代残疾证)
八、低保证明或低收入证明(低保证明要有2018年的已验章);
九、申报住房补贴的申请人需提供本人建设银行卡复印件。
十、已入住保障房的申请人需提供最新的保障房合同复印件。
注:1、申请家庭需淮南市城镇户口;
2、所有提交的复印件材料,要求申请人出示原件并扫描到保障系统;
3、家庭成员中有在校生的,需提供学生在校证明;
廉租房或住房补贴:人均月收入低于或等于912元,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5平米。申请家庭成员无机动车辆。
公租二档:人均月收入低于或等于1710元,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5平米。
公租二档住房补贴(80%):人均月收入低于或等于1710元,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5平米。申请家庭成员无机动车辆。
公租一档:人均月收入低于或等于3420元,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8平米。
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一、申请人(家庭)具有本地非城镇户籍或持有居住证的外地市户籍;
二、在田家庵区内工作;
三、在田家庵区无自有住房;
四、申请人未婚或已婚但配偶子女在申请人工作县区之外县区、园区工作、生活的,可单独申请;
五、申请人已婚且配偶子女在同一县区、园区工作、生活的,须与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共同申请;
六、2018年度申请人(家庭)人均月收入小于或等于3420元。
在淮就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一、申请人具有全日制大、中专院校、职校、技校毕业证书;
二、在田家庵区内工作;
三、申请人(家庭)在田家庵区无自有住房;
四、申请人未婚或已婚但配偶子女在外地(县区、园区)工作、生活的,可单独申请;
五、申请人已婚且配偶子女在淮(同一县区、园区)工作、生活的,须与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共同申请。
六、申请家庭于现工作单位所在田家庵区无自有住房。
新就业无房职工
(满足该条件可发放60%补贴)
一、 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毕业未满5年。
二、 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本市居住证。
三、 在本辖区内工作并已缴纳社会保险。
四、申请人未婚或已婚但配偶子女在外地(县区、园区)工作、生活的,可单独申请;
五、申请人已婚且配偶子女在淮(同一县区、园区)工作、生活的,须与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共同申请。
六、申请家庭于现工作单位所在本市无自有住房,未享受住房
保障相关政策。
七、申请人未婚,且申请人父母为本市户籍的,其家庭人均自有住房面积应低于18平方米(不含18平方米),且未享受住房保障相关政策。
在淮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
(满足该条件可发放60%补贴)
一、申请人(家庭)具有本地非城镇户籍或持有居住证的外地市户籍;
二、在田家庵区内工作,且连续缴存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3年以上;
三、申请人未婚或已婚但配偶子女在外地市工作、生活的,可单独申请;申请人已婚且配偶子女在本市工作、生活的,须与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共同申请。配偶符合在淮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条件的,可以同时申请住房补贴;配偶不符合在淮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条件的,只针对申请人进行保障。
四、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未享受住房保障政策。
五、申请人未婚的,且申请人父母为本市户籍的,其家庭人均自有住房面积应低于18平方米(不含18平方米),且未享受相关住房保障政策。
六、2018年度申请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当年度淮南市城市低保收入标准3倍(低于20520元,含20520元)。
七、申请家庭成员无机动车辆。
附:市、区住房保障工作部门业务咨询、投诉电话
市房地产管理局住房保障科 6640831
大通区房地产管理所 2516287
田家庵区房地产管理局 2695851
谢家集区房地产管理局 2799357
八公山区房地产管理所 5616669
潘集区房地产管理所 4971133
毛集实验区房地产管理局 8272939
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 3316327
高新技术开发区建设局 66297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