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宣城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宣城市
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要求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建村﹝2019﹞26号)精神,切实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和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住房安全有保障”脱贫攻坚任务,现将《宣城市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我市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9年4月3日
《宣城市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为解决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最基本的住房安全需求,实现脱贫攻坚目标,根据“两不愁、三保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完成省下达1456户存量农村危房改造的基础上,基本完成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
宣城市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计划
二、补助对象与标准
(一)补助对象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重点向革命老区等深度贫困地区倾斜支持。
(二)政府补助标准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政府资金采取分类补助,补助标准为:
重建房屋户均2万元,修缮加固户均0.6万元。各地要积极筹措资金,实施贫困农户危房改造,切实兜底做好特困户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同时要从实际情况出发,打好政策“补丁”,做好一般户的居住农房安全保障。
三、改造方式与时限
(一)改造方式
拟改造农村危房属整体危险(D级)的,原则上应拆除重建;属局部危险(C级)的,应修缮加固。要优先选择加固方式对危房进行改造,原则上C级危房必须采用加固方式改造。危房改造以农户自建为主,农户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各地要帮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统建。
(二)完成时限
2019年10月底完成农村危房改造年度任务,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应在9月底前全部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