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部39号令)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潜山市人民政府批准,潜山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两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附表)
二、竞买人条件
1、申请竞买人可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对申请竞买人另有限制的除外。
2、申请竞买人应在公告规定期限内交纳公告规定的竞买保证金,并根据申请竞买人类型,持相应文件向出让人提出竞买申请。
3、申请竞买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相应房地产开发资质。可联合竞买(不超过3家),联合竞买公司中须有一家公司满足以上要求。
4、对尚拖欠土地出让金的、存在闲置土地的相对人禁止其申请竞买土地;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取得政府供应土地。
5、本次出让只受理竞买人书面申请,不接受口头、电话、邮递和电子邮件等方式申请。
三、公开出让方式和时间安排
(一)出让方式:拍卖方式。
(二)时间安排:
1、公告时间:2019年3月28日至2019年4月16日17:00。申请竞买人可领取出让文件。
2、申请报名时间:2019年4月8日至2019年4月16日期间,每个工作日的上午8:00-12:00,下午2:30-5:00。
3、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19年 4月16日17:00。
4、竞买资格确认时间:经审查,申请竞买人具备申请条件的,在有关部门的监督下,我局将在2019年 4月 17日11:30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5、拍卖时间:2019年4月19日上午10:00-12:00。
四、竞买人须提交的资料
1、申请竞买人,应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两份(均加盖印章)。自然人报名的,须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两份。
2、联合竞买报名的,须提交各方的有效身份证明和《联合竞买协议》。协议要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各方的出资比例、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
3、委托报名的,须提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两份(加盖印章)。
申请竞买人报名时,应填写竞买申请书两份,并提供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和复印件两份。
五、特别提示
1、提交竞买申请前,竞买人应对出让宗地进行实地踏勘,全面了解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对出让文件有疑问的,应在竞买申请前向市国土资源局书面提出。
2、竞买人一旦提出竞买申请,即视为对出让文件内容清楚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宗地现状无异议。竞买申请人竞得出让宗地后,不得以该宗地的出让文件和现状异议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
3、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取增价方式,并设有保留底价,没有达到保留底价的,不予成交,达到或超过保留底价的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当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同时举牌报价,拍卖师无法分辨举牌先后,且同时举牌者都不愿意继续增加报价时,采取现场抽签确定竞得者。
4、竞买人参加竞买活动时,应至少有一次有效报价,否则竞买保证金不予退回。初次报价应大于或等于起始价。
5、宗地出让成交时,竞得人应与出让人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成交确认书签订后30日内交清全部出让价款后,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否则,视为竞得人自动放弃竞得宗地,保证金不予退还。
6、未竞得者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7、本次出让宗地均按现状交付(宗地范围内空间地表、地下等设施由竞买人自行勘察确认),面积以交付时界址点控制的实有面积为准,出让价款不变;宗地开发所需的供电、供水、供气等基础配套设施由竞买人自行考察、自行配建;其他相关要求及未尽事宜,详见宗地出让须知、规划设计条件、出让合同样本等相关出让文件资料。
8、1920号和1921号宗地竞得者必须按照黄泥镇政府出具的《潜山市黄泥镇食品组改造工程(1#地块)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建筑设计方案》和《潜山市黄泥镇食品组改造工程(2#地块)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建筑设计方案》进行建设,并无条件支付黄泥镇政府所做的该规划及建筑设计方案相关费用。
报名地点:潜山市国土资源局办公楼五楼(经营股)
拍卖出让地点:潜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丁先生
电话:0556—8970327
潜山市国土资源局
2019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