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将共有房屋的产权的50%,转移到另外一个共有人名下,通过买卖或赠与方式,其各自缴税标准是多少。(房屋满二不满五,两人名下仅此这同一套房)
处理意见:您好! 2月11日,您反映“过户及纳税”的问题。市房产局回复如下: 因原房产登记已调整为不动产登记,依据合肥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整合市级不动产登记职责的通知》(合编〔2015〕25号)文件,不动产登记相关工作现已由合肥市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建议您向合肥市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咨询反映产权转移政策,缴税标准建议向税务部门咨询。 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 2019年2月11日
处理单位:市房地产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