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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安置房产权能不能登记在亲兄妹名下?

时间:2019-01-21 03:08:18       来源:安徽热线
摘要:问题案例:第十五条肥东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根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认真审核安置房的产权登记人。 肥东县房屋征迁“三榜公示两级审核”操作规定,国有土地上房屋被征

问题案例:第十五条肥东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根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认真审核安置房的产权登记人。 肥东县房屋征迁“三榜公示两级审核”操作规定,国有土地上房屋被征收人可以申请将安置房产权在其直系亲属间作一次选择变更。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应当载明所有符合房屋安置条件的人员姓名和公民身份号码,并从中确定安置房权属登记人。

解答来源:肥东县​

解答内容:经县国土资源局核实,根据相关规定,拆迁安置房权利人系依据拆迁安置协议和安置证明确定。但按照2017年肥东县人民政府第13号常务会议纪要精神,通过公证方式可以在家族直系亲属(两代以内)确定拆迁安置房产权所有人。亲兄妹非直系亲属,因此不能直接登记的亲兄妹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