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案例:请问2017年入职高新区一家企业,2018年初离职。后在2018年中再次入职同一家企业且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是否能享受本次补贴?之前没有申请过类似补助。感谢答复。
解答内容:经房产局系统住房租赁服务管理中心了解,人才租房补贴全程实行网上自助办理,申请人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 http ://www.ahzwfw.gov.cn/)-注册-合肥厅-人才引进服务通道完成租房补贴申请。1、补贴对象 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新落户的在职在岗、且无自有住房的下列人员:(1)博士:(2)35岁以下的硕士:(3)35岁以下毕业三年内的全日制本科和大专、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上述人员不含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2、补贴对象 申请租房补贴者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申请人为2018年1月1日以后落户我市,本市户籍未迁出的毕业生视同新落户人员:(2)全日制本科(含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及技师学院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大专、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生)应为2015年1月1日以后毕业:(3)按规定在我市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4)申请人家庭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