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案例:车辆被盗几个月,派出所也没破案找到,现在买新车,想上原被盗车车牌,说是被盗车辆没销户,不予上牌,更别说销户,销户要有车辆。请问市领导,被盗车辆要是被别人切割卖废铁了,这辈子也别想找到了,那我名下也别想买车上牌了吗,被盗车辆没有自动销户的年限吗,真是冤啊,政策怎么是这样啊。
解答来源:市公安局
解答内容:经交警支队调查,《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八条规定,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被盗抢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根据刑侦部门提供的情况,在计算机登记系统内记录,停止办理该车的各项登记和业务。被盗抢机动车发还后,车辆管理所恢复办理该车的各项登记和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