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案例:您好!我在2014与2016年均通过了会计论文,可以视同会计继续教育吗,如何办理?
解答来源:市财政局 解答时间:2018-11-29
解答内容:您好,独立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经济管理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的,每篇论文当年折算为24学分;与他人合作发表的,每篇论文的第一作者当年折算为24学分,其他作者每人当年折算为12学分,学分所属年度以论文发表时间为准。办理流程如下:个人在安徽省财政厅—会计管理网(www.ahcz.gov.cn/portal/wsbs/kjyd/index.htm)填报申请后,持打印的《安徽省会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表》,携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身份证原件和视同完成继续教育的证明材料,到会计从业资格证管理部门办理信息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