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案例:我之前在合肥经开区有套房,个人户口和小孩户口在所在房产名下,有户口本。现在房子卖掉了,户口需要迁出,请问个人户口转集体户怎么转?需要哪些材料?可不可以在经开区户政中心将原来个人户口直接转成所在地派出所集体户即可?还是怎么操作?待明年买房后再迁到新房名下,暂时也是过渡一下,谢谢。
解答来源:市公安局
解答内容:经经开分局调查,因售房且在合肥市是唯一一套住房的情况下,可以将户口申请迁至派出所集体户。由户主本人到场,需要提供房管局出具的一家人(含未成年子女)的唯一一套住房证明,户口本、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或者离婚证、协议)、孩子出生证及售房交易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