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的名字总觉得不理想,想更换其他名字,不知道能改吗,需要什么材料
处理意见:这位网友您好。根据您反映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变更姓名:
(一)学龄前儿童;(二)父母离婚、再婚的未成年子女; (三)依法被收养或者收养关系变更的; (四)姓名或姓名的谐音违背公序良俗的; (五)名字中含有冷僻字。
18周岁以下变更姓名所需材料: 1、 父母结婚证; 2、《出生医学证明》或《收养证》; 3、《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4、父母双方当场协商一致的书面申请或经公证协商一致的书面申请; 5、学校同意更改姓名的证明(在校学生提供); 6、变更理由相关说明。
处理单位: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