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经公交集团客服中心调查,
1、今年6月1日起,合肥公交集团按照合肥市物价局文件《关于合肥市公交票价的批复》合价服〔2018〕19号文,执行了新的公交票价。该票价方案前期已经媒体对社会公示,并经听证会听证,符合法定的程序。听证会上也对票价的优惠幅度等情况进行了测算论证,总体上此次公交票价改革前后,对刷卡乘车的绝大多数市民而言,票价水平保持了基本稳定,出行成本稳中有降。依据2012年6月5日公布的“合肥市优待扶助残疾人规定”合肥市人民政府令第162号中第三十条规定:盲人、二级以上聋哑人、三级以上肢体残疾人、农村五保供养的残疾人及六十周岁以上残疾人,凭《残疾人证》办理公共交通IC卡,免费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依据该政策规定,并经市残联审核,合肥公交集团已为符合条件并提出申请的残疾人办理了“残疾人免费乘车卡”,供其免费乘车使用。
2、残疾人的残疾情况、程度等是有残疾类别和等级区别的,只要符合政策规定,就可以享受相应的政策待遇;享受低保的,可以办理“低保成人卡”,优惠乘公交。
3、合肥公交集团作为服务性单位,会严各遵照政府相关的优惠政策,为残疾人朋友做好服务工作。关于残疾人优惠乘公交方面的政策等问题或建议,您也可以咨询或向合肥市残联反映。合肥市残联维权处电话:64253070。
二、经合肥轨道运营分公司核实,合肥市物价局批复的关于合肥市轨道交通(地铁)票价的文件中规定,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残疾人(盲人、二级以上聋哑人、三级以上肢体残疾人、农村五保供养的残疾人及六十周岁以上残疾人)等符合规定的人群凭有效证件可以免费乘车。合肥城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作为服务单位,如后续相关政府部门对优惠政策有所调整,将严格遵照执行,做好服务工作。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欢迎再次来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