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
谯城区发布
公开引进教师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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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进计划及条件
(一)引进计划
根据申请引进情况、人事编制管理有关规定和申请人所在学校学段、城乡对等的原则确定引进中小学教师计划人数;根据谯城区幼儿园编制情况,确定引进幼儿园教师20名。
(二)引进条件
谯城区外在编在职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且具备以下条件:
1.谯城区户籍或夫妻、父母、岳父母有一方在我区或市直单位(包括现役军人)工作、居住的。
2.小学教师需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三级及以上教师职称;初、高中教师需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二级及以上教师职称;幼儿园教师需具备学前教育专业毕业或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幼儿园教师资格,三级及以上教师职称。
3.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3年6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4.省、市级教坛新星、学科带头人、特级教师不限户籍,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1968年6月1日以后出生)。
近两年有违法违纪行为、年度考核不合格以及试用期内的教师不予引进。
二、引进程序
(一)递交申请
1.申请人须填写《亳州市谯城区公开引进(调入)区外在编在职教师申请表》,经所在单位、县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签署意见并盖章,于2018年7月5日前递交区教育局组织人事股。
2.递交申请表的,须附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职称证书、结婚证、户口簿或关系人户口簿、关系人工作单位证明、市级以上荣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同时交近期免冠彩色小二寸照片2张。
(二)岗位设置
根据申请引进情况、人事编制管理有关规定和申请人所在学校学段、城乡对等的原则,确定引进中小学教师计划人数、岗位设置;根据谯城区幼儿园编制情况,确定引进幼儿园教师20名,具体岗位设置另行通知。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科目及分数设置: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100分,主要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有关教育法规政策、新课程理论和师德修养等。设定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3.笔试不收取笔试费用。
4.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谯城区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四)考察
笔试结束后,引进中小学教师按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确定考察人选;引进幼儿园教师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数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一并进入,考察后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申请人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填写《拟引进(调入)人员登记表》。
(五)公示
考察合格人选列为拟引进对象,在谯城区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
(六)调动和选岗
公示合格的人选,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其所在地人社部门发《人事商调函》,按程序办理调入手续。
调入人选按类别和学科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公开选择岗位。已取得专业技术职称的,根据调入学校、幼儿园岗位空缺情况,由新到岗学校、幼儿园依照公开、平等、竞争的原则择优聘任。
调入人员首聘期3年,从聘用之日起,3年内不得调动工作。
三、有关事项
严肃引进工作纪律,一旦发现弄虚作假等违纪行为及不符合引进条件者立即取消其资格。
政策咨询电话:0558-5523134
(区教育局组织人事股)
监督举报电话:0558-5510280
(区教育局信访室)
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