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了
《关于市区集体土地住宅房征收安置房
不动产登记和上市交易有关问题的通知》
根据《通知》要求2017年3月28日芜政办〔2017〕11号文件下发后实施征收的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江北区域沈巷镇、二坝镇、汤沟镇、白茆镇除外),被征收人原集体土地上住宅房被征收后,安置到国有土地上不动产登记和上市交易,给安置户核发的不动产权证上不再注记“集体土地安置,转让须执行市政府相关规定”字样,上市交易不需补交土地收益和建设规费。
具体细则如下:
一、2017年3月28日芜政办〔2017〕11号文件下发后实施征收的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江北区域沈巷镇、二坝镇、汤沟镇、白茆镇除外),被征收人原集体土地上住宅房被征收后,安置到国有土地上不动产登记和上市交易,给安置户核发的不动产权证上不再注记“集体土地安置,转让须执行市政府相关规定”字样,上市交易不需补交土地收益和建设规费。
二、2017年3月28日前实施征收的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被征收人原集体土地上住宅房被征收后,安置到国有土地上不动产登记和上市交易执行芜政办秘〔2014〕161号文件的有关规定。
(一)2008年3月1日前(三山区为2009年3月1日前)实施征收的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安置户按照安置房登记全面积补交土地收益和建设规费;
(二)2008年3月1日(三山区为2009年3月1日)至2017年3月28日间实施征收的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的,安置房面积中按基准价格及以上购买部分的面积,由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及有关单位根据房屋征收(拆迁)协议进行核算,上市交易时安置户需按照安置房登记面积减去按基准价格及以上购买部分面积的差补交土地收益和建设规费。
三、完善建立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安置明细表制度。对实施征收的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及有关单位需安排熟悉集体土地房屋征收(拆迁)政策的部门(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备案)制作征收安置明细表,由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及有关单位安置房发证办公室在办理安置房首次转移登记(开发建设单位转移至安置户)使用。征收安置明细表需据实填写每户被征收人姓名、被征收房屋面积、货币补偿部分房屋面积、征收时段、安置房坐落、安置房登记面积、基准价格及以上购买部分面积、补交土地收益和建设规费面积(涉及同一被征收房屋安置多套安置房的,按照多套安置房面积比例计算每套安置房应补交土地收益和建设规费面积)等。
四、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会同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及有关部门安置房发证办公室在办理安置房首次转移登记时,根据征收安置明细表同时在不动产权证书和登记簿中注记“集体土地安置,转让需补交土地收益和建设规费面积:**平方米×交易价格×5%。”字样,芜政办〔2017〕11号文件下发后实施征收的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江北区域沈巷镇、二坝镇、汤沟镇、白茆镇除外)除外。
五、集体土地住宅房征收安置房上市交易土地收益和建设规费以市地税部门房产市场交易纳税价格为计费基数,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在办理安置房上市转移登记时一并收取。补交土地收益和建设规费后的征收安置房,不动产权证书和登记簿中不再注记“集体土地安置等”字样,其再次上市交易不受限制。
六、江北区域沈巷镇、二坝镇、汤沟镇、白茆镇按照原区划调整前各县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政策以及《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芜湖市江北区域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暂行规定的通知》(芜政办〔2016〕8号)实施征收的,被征收人原集体土地上住宅房被征收后,安置到国有土地上不动产登记和上市交易按照芜政办秘〔2014〕161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本《通知》下发前,已给集体土地住宅房征收安置房安置户核发注记“集体土地安置”字样但未注记“转让需补交土地收益和建设规费面积”的房地产权证(不动产权证)的,涉及上市交易需补交土地收益和建设规费,由相关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及有关单位确定的部门根据上述要求完善集体土地房屋征收安置明细表,并加盖公章交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作为计征或免征依据。
八、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可 以 办 证 的 安 置 小 区
镜湖区
目前,镜湖区共有18个安置小区可以办证,包括滨江家园、滨江山庄、赤铸山庄、端家园、花园一期、花园二期、徽商春天、江南春城、来龙里、圣地雅歌、棠梅园(镜湖区)、石城湖、天湖花园、在水一方、弋江新生活、镜湖新城1#、镜湖新城3#、新都花园。
弋江区
目前,弋江区共有11个安置小区可以办证,包括金域蓝湾、瑞东园一期、瑞东园二期、南瑞金坤园、金泽苑、中央城、弋江嘉园徽韵小区、弋江嘉园幸福逸居、麻纺厂仓库安置小区(禹王宫)、江南春城。
鸠江区
目前,鸠江区共有12个安置小区可以办证,包括钱桥小区、城东小区、十里小区、褐山花苑、滨江新居、金湾锦苑、石城湖小区、银湖小区、金湾小区、阳光翰庭、水岸星城、鸠玆家苑。
市建设
包括江南春城、滨江山庄、赤铸山庄、圣地雅哥、棠梅园。
房 产 证 办 理 地
想要产权证了解办证地点可是第一步
为了方便安置区产权证的办理
芜湖市现有3处办理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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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服务中心
地址:芜湖市鸠江区瑞祥路88号皖江财富广场C1座市民服务中心
时间:9:00-12:30,13:30-17:00
电话:0553-38369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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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南分中心
地址:芜湖市天井山路38号芜湖国能电力公司一楼
时间:9:00-12:30,13:30-17:00
电话:0553-3021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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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区分中心
地址: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港湾路27号
时间:8:30-12:00,14:00-17:00
电话:0553-5844378
办 理 产 权 证 需 要 的 资 料
办理产权证究竟需要用到哪些证件,材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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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一位住户为例:
纳税人持交件材料至皖江财富广场B1座
办税服务厅咨询台交件
十个工作日(或收到短信)后持受理单
至皖江财富广场B1座办税服务厅
凭受理单刷本人身份证取号办理缴税
交纳物业维修资金
C1座市民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取号交件
发证窗口缴费发证
办证攻略,速速收好!
最后小编为大家送上一波办理攻略
掌握这几步,不动产证轻松拿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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筒子们应先到各区安置单位办理房款结清手续
领取安置房初始登记证、拆迁安置明细表
(如建设单位在办理初始登记时已交无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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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税务部门办理契税申报、缴纳
到物业资金交费窗口缴纳物业维修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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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区安置房办证窗口完成交件、缴纳费用事宜
领取登记受理单
同时持受理单到指定窗口登记免费邮寄信息
办理证件邮寄业务
(芜湖市范围内免费,是不是特别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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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业务经审核登簿、缮证后
即可领证或或权证寄送到家
五 个 工 作 日 即 可 办 理 完 成
最后不得不提的是
现在咱们办理不动产登记时
已经由原来的30个工作日压缩至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