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建设人才强市,激发优秀人才干事创业热情,让各类人才创造活力竞相迸发、聪明才智充分涌流,为开创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亳州建设新局面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市委、市政府决定开展第一届突出贡献人才、首席专家、拔尖人才和优秀人才遴选工作。
一、评选原则
(一)服务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三)以发挥作用为本,注重一线,突出成果和贡献。
(四)鼓励创新创业,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二、评选范围
在我市工作或柔性引进的各类人才,不受本人身份和所在单位所有制形式限制。一人只能申报一个奖项,不得重复申报。
三、申报条件
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能够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在工作岗位表现出色。评选以2015年以来取得的工作实绩、获奖情况、科研或研究成果为主要依据。
分七个领域进行申报:宣传文化类由市委宣传部负责,教育类由市教育局、亳州学院、亳州职业技术学院各自负责,工业企业类由市经信委负责,技能类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农业类由市农委负责,医疗卫生类由市卫计委负责,中医药产业类由市药业发展局负责。上述9家主管部门按突出贡献人才、首席专家、拔尖人才和优秀人才分层次制定具体申报条件,下发申报通知并做好宣传发动、组织申报工作。具体申报条件详见亳州先锋网、亳州人才工作网或市农委、市教育局、亳州学院、亳州职业技术学院、市卫计委、市委宣传部、市经信委、市药发局、市人社局等9家市直主管部门网站。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为评选对象:
(一)近三年有违法违纪行为,在纪检、计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方面受过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的。
(二)职业道德低下,有不廉洁、不诚信行为的。
(三)正在接受纪检、公安、法检、司法等相关单位调查的。
(四)参加或组织他人参加非法组织或活动,恶意造谣、散播反动言论的。
(五)有其他劣迹行为,产生不良影响的。
四、评选数量和相关待遇
(一)评选数量
第一届拟评选出突出贡献人才10名以内、首席专家15名以内、拔尖人才30名以内、优秀人才50名以内。
(二)相关待遇
1、对评选出的突出贡献人才、首席专家、拔尖人才、优秀人才给予奖励,并授予荣誉称号。
2、优先参加业务培训、学术交流、科学考察、专家休假等活动。
五、评选程序及办法
评选工作采取广泛申报、限额评选的方式,按照发布公告、推荐申报、专家评审、组织评定、审批决定、社会公示、命名表彰等步骤进行。活动由市人才办负责牵头组织实施,纪检组全程参与监督。
(一)发布公告。通过下发通知、媒体发布公告等形式,公开评选条件,做好宣传动员,鼓励符合条件的各类人才踊跃申报。
(二)推荐申报。申报工作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组织推荐的由被推荐人所在单位推荐人选,并对有关上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查核实,由所在党委(党组)统一上报市农委、市教育局等9家主管单位。无隶属单位的个人可直接向市直各主管单位申报。
(三)专家评审。市直主管单位分别成立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制定评审细则和量化打分表,组织公开、公平、公正的评审活动,并依据评审结果提出推荐人选名单,并按推荐数量将推荐人选材料上报市人才办。
(四)组织评定。市委组织部将对各主管单位上报的人选组织评定。主要采取专家现场点评、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投票评定。市委组织部会同市纪委等有关部门组成考察组,对拟评定人选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现实表现、专业水平、工作实绩和社会贡献等。对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荣誉称号。
(五)审批决定。市委组织部将评选出的初步人选名单提请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报市政府常务会、市委常委会讨论决定。
(六)社会公示。在市主要媒体对初步人选进行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七)命名表彰。对评选出的人才,分别授予突出贡献人才、首席专家、拔尖人才、优秀人才荣誉称号。
六、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广泛发动。评选工作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市人才办负责具体实施,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配合。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认真做好人才评选的组织领导和宣传发动等相关工作,将评选工作要求迅速进行传达,并安排专人具体负责,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各类人才申报。
(二)坚持标准,认真推荐。市直9家主管单位要下发具体申报通知,明确申报具体条件、规范申报程序、严明选拔纪律,客观公正地反映申报人的品德、能力和业绩,切实做到好中选优,真正把科研能力强、专业水平高、引领作用明显、德才兼备的人才推荐出来。在申报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者严肃处理,取消本人评选资格,并追究所在单位责任。
(三)规范材料,按时上报。为确保申报工作顺利,佐证材料完整规范,具体说明如下:
1、申报人需填报《第一届亳州市突出贡献人才、首席专家、拔尖人才、优秀人才评选申报表》,撰写主要工作成果及贡献情况说明(1000字左右),并附论文着作、获奖情况、相关证明等材料复印件(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装订成册),在2月28日前将申报材料装订成册送市直相关主管部门。相关表格可在“亳州人才工作网”或“亳州先锋网”下载。
2、市直9家主管单位对申报人进行专家评审后,按照推荐数量要求在3月12日前向市人才办报送《第一届亳州市突出贡献人才、首席专家、拔尖人才、优秀人才评选申报表》和《第一届亳州市突出贡献人才、首席专家、拔尖人才、优秀人才申报人选汇总表》(按推荐顺序填写),加盖公章,电子版发至市人才办邮箱,同时报送推荐报告(内容包括推荐人选纪检监察、计生、综治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