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即将来临,宣城市民需要注意了,下图所示这些地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宣城市禁放烟花爆竹公益广告
燃放烟花爆竹有十大危害:
一、引起火灾,每年春节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的火灾全国有数千起,引起大楼着火、森林火灾。
二、燃放烟花爆竹使人员伤亡,根据各医院的诊疗报告,每年除夕都是烟花爆竹致伤的高发期,大多都是炸伤脸部、眼睛,炸断手指等,甚至死亡。
三、对老人和近距离燃放花炮者可能造成永久性的伤害——耳聋。
四、污染空气,燃放烟花爆竹会产生大量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使人引起气管炎等呼吸系统疾病,在空气中形成的酸雨,造成森林死亡,农作物减产或死亡。
五、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金属氯化物的粉末和有害气体,会使空气重度污染,PM2.5严重超标至数十倍,使雾霾加重。
六、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粉末和残留物含有砷(砒霜的主要成分),经雨水冲刷流入下水道污染河流,造成鱼虾死亡、甚至绝迹。
七、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震耳欲聋的巨响使人难以入眠,学生无法学习,电视无法观看,行人受到惊吓,病人胆战心惊,心脏病人引发生命危险。
八、垃圾成山,环卫工人无法与家人团聚,劳累至极,不得休息。
九、燃放烟花爆竹,增加群众负担,特别是公款燃放,每次大型焰火花费人民币上百至千万元,浪费巨大。
十、烟花爆竹制造、装卸、运输,随时都会爆炸,是流动的炸弹,一车烟花爆竹爆炸会炸塌一座桥,损失惨重。我们不能花费巨大的财力、人力治理空气污染,一方面又是全民大放鞭炮、烟花爆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