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内容:爱人于2012年办理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现在找到单位,想让单位办理职工养老保险,请问以下几个问题: 1、办理职工养老保险,后停交城乡居民养老,要什么手续; 2、2012-2017年这五年是不是计算到养老缴费年限内 3、以后退休时,养老金计发是按城乡居民养老金发放还是按企业职工养老金发放?
解答内容::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一、单位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需提供以下资料:
(一)用人单位填报《参保单位人员增加表》一式二份;
(二)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三)《劳动用工备案登记表》(加盖劳动用工备案专用章)。
二、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员,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含延长缴费至15年)的,可以申请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按照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申请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达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规定的领取条件时,按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
三、参保人员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合并计算或折算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四、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银行代扣存折不要留有余额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