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安徽 > 生活资讯

亳州哪些企业单位必须给员工买公积金

时间:2018-01-22 07:52:44       来源:安徽热线
摘要:2017年12月份,《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出台。用人单位必须为在职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并列入劳动合同条款。请问合同工是否在这购

2017年12月份,《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出台。用人单位必须为在职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并列入劳动合同条款。请问合同工是否在这购买公积金范围,劳务派遣人员是否符合这样规定,在购买公积金范围,并且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网友您好:根据《亳州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公积金委〔2008〕3号)第一章第六条,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下列单位及其职工应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二)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或经济组织;(三)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群众团体;(四)其他经济组织常驻本市的代表机构。前款所称职工,是指与用人单位建立或形成劳动关系的从业人员。 凡是与用人单位建立或形成劳动关系的从业人员,用人单位都应当为其缴存住房公积金。目前我中心正在积极协调各相关部门,具体进展情况我们会及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