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职工交社保多久后可报销住院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以及《亳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第四条“(一)单位和职工应按照规定参加职工医疗保险,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新建单位和新参加工作的职工,应当在30日内登记参加职工医疗保险;(三)建立医保费用按月缴纳机制,单位逐月申报,医保经办机构核定费用,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地税部门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拖欠医疗保险费;(五)单位和职工中断缴费期间,停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中断后续缴费的,应补缴以前欠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等相关规定,只有职工正常参保、连续缴费才能报销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