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经济开发区将在2018年1月5日开展保障性住房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申请时间
2018年1月5日至2018年2月5日
申请对象
保障性住房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在亳州经济开发区有稳定工作及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和家庭收入低于政府规定的标准,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亳州经济开发区户籍且无房居住的城市中低收入家庭。
在亳州经济开发区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保的大中专院校(全日制)毕业不满五年人员。
在亳州经济开发区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保的外来务工及进城务工人员。
申请方式
申请人请登录亳州网上办事大厅,
点击进入市经开区厅,
在区规划局办事项内有上述不同对象的公租房申请条件及相关材料,请申请人按照网上办事大厅所述要求准备材料进行上传。
温馨提示
经开区公租房不接受线下申请公租房,申请公租房不收任何费用。
亳州经济开发区公租房只可租住不可买卖,租住合同一年一签,如若承租人下一年度不符合公租房继续租住条件需无条件退出。
配租房源
亳州经济开发区文化小区、
世纪花园、
建投世纪城空余房源。
配租方式
受理申请日期截至后,经统计符合条件人员,通过摇号确定房源。
房源一旦确定不可更改,不可调换,不可转租,不可空置(三个月)。
一旦发现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将终止承租人的承租资格并清退房屋,没收房租上缴国库并限制承租人五年内不准申请开发区公租房。
咨询电话
0558-5995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