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公山公园北门停车场
停车服务收费标准
公!示!了!
为加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规范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行为,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关于明确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通知》(皖价服〔2015〕145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成本监审结论,现将张公山公园北门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拟定标准公示如下:
"停车服务收费标准"
(一)小型机动车:2小时内(含2小时),每辆每次收费5元,不足2小时的按2小时计费;超过2小时,每增加一小时加收3元,不足一小时的按一小时计费;超过7小时至24小时内(含24小时)收费20元。超过24小时,按前述标准重新计费。
(二)大型机动车:2小时内(含2小时),每辆每次收费10元,不足2小时的按2小时计费;超过2小时,每增加一小时加收4元,不足一小时按一小时计费;超过7小时至24小时内(含24小时)收费30元。超过24小时,按前述标准重新计费。
"以下车辆免收停车服务费"
1、执行公务的军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等。
2、进入停车场临时停放不超过30分钟(含30分钟)的车辆。
公示时限
自2017年12月19日至2017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