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简化个人(家庭)住房登记信息查询程序的通知
为更好的方便群众办事,加大服务力度,更高效快捷办理个人(家庭)住房登记信息查询业务,根据国家房地产调控相关政策及《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创优“四最”营商环境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现就简化个人(家庭)住房登记信息查询程序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个人(家庭)住房登记信息查询申请人提供所有家庭成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如实填写申请查询信息,并签字确认申请信息完整、真实。
二、经办人依据申请登录滁州市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为申请人办理查询服务,填写查询结果,出具个人(家庭)住房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证明。
滁州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
2017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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