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聘用上岗
考试、资格审查和体检合格的拟补录人员,公示7天后无异议,经培训合格后,由补录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安排上岗。
八、岗位管理及工资待遇
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系非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岗位,人员管理和工资待遇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安徽省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开发与管理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5〕15号)执行。
(一)政策咨询电话
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 0566-2030157
(二)考务咨询电话
池州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0566-3211905
(三)监督举报电话
市纪委驻人社局派出纪检组:0566-20205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