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由用人单位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录取资格。
3、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条件的报名人员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别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4、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八)公示
1、拟聘用人员在固镇政府网和固镇先锋网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
2、招聘工作接受同级纪检部门监督。监督举报电话:
经济开发区纪工委 联系电话:0552-2131887
固镇县城关镇纪委 联系电话:0552-6028750
固镇县王庄镇纪委 联系电话:0552-6666005
固镇县连城镇纪委 联系电话:0552-2126506
四、管理和待遇
(一)新进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工资1250元。试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由用人单位与新进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一签。
(二)招聘人员正式聘用后,享受本县社区工作者同等待遇,岗位工资2500元/月,由用人单位予以发放;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社保五险(个人缴纳部分由本人承担)。
(三)经济开发区、各乡镇按照单位管理制度及相关规定对聘用人员进行考核和管理。对试用期满考核或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合同期满人员由用人单位根据工作实际需要提出续签或解聘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