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考试不向报考人员收取任何费用,通过资格复审参加面试的考生,凭面试卡号发放定额食宿补贴。
有关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政策,由市引才主管部门统一解释。
(二)资格复审
网络报名通过审查的人员在面试前应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工作由市引才主管部门专人负责。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8年毕业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全日制学历教育毕业生,可凭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报名资格审查表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材料办理资格复审。
2、社会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及其他材料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3、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凡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
资格复审的时间为面试前一天,具体时间与面试时间一并通知,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发给面试卡号,考生凭面试卡号参加考试。
(三)面试
面试可采取结构化面试、试讲、答辩、专业测试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素质、综合工作能力及潜能。按照岗位数量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博士研究生不受比例限制。面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若面试成绩相同,以考察结果为准。
(四)考察
市引才主管部门根据面试成绩和岗位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工作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有关规定执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按规定组织实施考察考核工作,并形成考察报告,明确用人意向。考察合格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面试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五)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卫生计生委 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考生应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体检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按核准的方案组织实施。对体检合格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录用
对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引进人才名单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录用前在相应网站上公示一周。
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由市引才主管部门按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违反人才引进规定或未能在规定时限内提供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录用资格。考生须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报到等相关手续。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用人单位主管部门须与引进人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七)相关待遇
引进人才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政策执行,此外还享受:(1)租房、购房补贴:在铜工作前2年期间,给予博士研究生每人提供免费租房1套,分别给予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每人每月1200元、800元租房补贴。2年后继续留在铜陵市工作并签订3年以上协议的,分别给予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18万元、8万元、6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2)生活补助:在铜工作前2年期间,分别给予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每人每月1000元、800元、600元生活补助。(3)政治待遇、其他待遇:见《铜陵市机关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实施办法(试行)》(铜办发〔2017〕24号)相关规定。
四、纪律
引才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五、有关事宜
相关人才引进信息,将在铜陵先锋网、铜陵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新安人才网等网站公布。本次人才引进考试不指定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