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选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共9名,其中市总工会4名,市直机关工会1名,慈湖高新区工会1人,当涂县总工会1名,博望区工会1名,示范园区工会1名。具体招聘计划和职位情况见附件1:2017年马鞍山市总工会公开选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岗位计划表。
二、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应同时具有下列条件:
1、身体健康;
2、具有一定政策理论水平,熟悉《劳动法》《工会法》等法律法规;
3、具有较强的文字处理、语言表达、社会活动、组织协调能力。
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不符合选聘条件要求的人员;
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现役军人;
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选聘程序及办法
选聘工作按照制定选聘计划、发布选聘公告、现场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依次进行。
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
9月11日-9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地点
马鞍山市人力资源中心市场一楼服务大厅。
3、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考生本人到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和学位证书等证件参加报名。报名人员均须填写《马鞍山市总工会公开选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报名登记表》并提交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3张。每人限报1个岗位(所有报名资料恕不退还)。
4、开考比例
报考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为3:1,确认报考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核减该类别岗位的招聘计划。取消选聘计划的报考人员,可于9月14日上午8:30-11:00改报其他职位。
5、领取准考证
考生于2017年9月14日下午、15日全天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市人力资源中心一楼服务大厅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笔试
笔试科目:
《行政职业能力测试》;
《劳动法》《工会法》、综合写作、申论。
笔试科目、按照4:6合成最终笔试成绩
笔试时间、地点:具体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公布
通过马鞍山人才网公布笔试成绩。
资格复审
对拟进入面试人员进行报名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选缺额的,在同职位笔试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面试
面试人选根据职位选聘计划数,在同职位报考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3:1的比例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当场宣布成绩。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与考察
体检人选按选聘计划数,依笔试、面试合成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合格人选缺额的,在同职位面试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原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解决。
考察主要对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市总工会负责组织实施。
公示与聘用
对考试、面试、复核、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市总工会进行公示,公示期无异议,经培训合格后,履行聘用手续,安排上岗。
四、相关政策和待遇
根据省总工会文件规定,选聘的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由市总工会和用人单位双重管理,以市总工会管理为主,具体管理工作由市总工会委托用人单位进行管理。用人单位与选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市总工会会同用人单位对选聘人员进行年度考核,考核采取个人述职、民主测评等方式进行;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和不称职三个等次。对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可适当给予奖励,并在评先评优中优先考虑。对确定为称职及以上等次的,可根据工作需要进行续聘;对不称职等次的,予以解聘。发生劳动争议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及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用工协议相关条款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