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秋季都能顺利入学,市教育局印发了《关于做好2017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全力保障困难家庭学生顺利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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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要求
要建立入学“绿色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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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非义务教育阶段的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幼儿园没有准备齐学费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立入学“绿色通道”,按照先入学,后确认资助的原则,安排学生报到入学。
对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符合免学费、书本费,中职学校家庭困难学生和建档立卡家庭学生符合免学费政策的,安排学生直接入学,不再收取相关费用。
要按时发放高校新生入学资助资金
今年继续实施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和特困学生考取省内高校资助500元,考取省外高校资助1000元,用于解决入学路费和短期生活费,今年共资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690名,发放资助资金41万元。
要做好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
各县区学生资助中心要增强服务意识,在贷款高峰期增加人手,严把贷款条件的同时,简化程序,力求在最短时间内为困难学生办理贷款,做到“应贷尽贷”。截至8月底,我市教育部门已为5444名高校困难学生办理助学贷款,贷款金额4108万元。
要落实好各学段的学生资助政策
对于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在入学时发放国家资助资金,目前已发放国家资助资金600万元,受助学生6500人;对学前教育、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孤儿、残疾学生免去学费、书本费和住宿费。
要坚持“两为主”原则
即流入地政府为主和公办学校为主,保障包括农民工随迁子女在内的外来人员子女在流入地享有平等义务教育权利,促进教育公平和均衡。
《通知》强调,各县区教育局、各学校要从扶贫攻坚、保障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高度,抓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工作,压实责任,确定一名领导负责落实此项工作,确保每一位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时得到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