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宣城市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关于成立宣城市房屋征收评估专家委员会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房屋征收评估活动,保障我市土地房屋征收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590号)、《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建房[2011]77号),经市政府同意,成立宣城市房屋征收评估专家委员会,具体人员名单详见附表。
市房屋征收评估专家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负责对全市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对房屋征收评估机构作出的复核结果进行鉴定。
附:《宣城市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成员名单》
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宣城市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
2017年7月19日
宣城市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成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