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阜阳市教育局发布《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全市幼儿园入园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幼儿园小班招生对象、原则和时间等。
招生对象
2017年幼儿园小班招生对象为:年龄为3周岁(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幼儿。
招生办法
幼儿园招生按照“相对就近”、“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的原则进行。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身份证、完整的户口簿、房产证等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幼儿园报名。小区配套建设的幼儿园要优先保障本小区居民子女入园。
招生时间
幼儿园招生时间原则上从2017年8月25日开始。
其他注意事项
1、幼儿园不得设置实验班或特色班,不得将婴幼儿参加早期教育指导作为入园前置条件。各幼儿园要创造条件按照幼儿园办园规模招生,合理控制班额。
2、凡没有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无证幼儿园、C类看护点或不具备举办幼儿园、托儿所基本条件的单位,一律不得擅自招生。
3、对孤儿、家中无人照顾的残疾人子女、烈士子女、军人子女、城镇低保家庭幼儿和建档立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等予以适当照顾。切实做好农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园工作。
4、严格执行收费标准。公办幼儿园要严格执行有关收费规定;民办幼儿园收费数额在核算成本并报当地物价和教育部门备案后执行。不准以“兴趣班”“实验班”“特色班”等名义另行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