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月末,滁州市中考成绩出炉。当天一大早,滁州市教育招生考试办公室也在第一时间将市本级中考成绩累进表在市教体局网站上进行了公布。市本级最高分为790分,750分以上200人,725分以上669人,715分以上918人,700分以上1279人;市区普通高中最低控制分数线是560分。
中考成绩出炉后,省级示范高中的招生政策牵动着考生和家长的心。
据了解,今年市本级共有考生5920人,滁州市区普通高中计划招收3132名新生,市区三所省级示范高中计划招收2612名新生,其中面向市区招生数为2458人。市本级4成考生可上省级示范高中。具体来看,滁州中学市区招生指标为1000人、面向全市招生指标为100人,滁州实验中学市区招生指标为756人,滁州二中市区招生指标为702人(含体育特长生54人)、面向全市招生指标为54人(宏志班)。
根据招生政策,3所省级示范高中市区招生计划的80%切块分配到市直及两区初中学校。指标到校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不设最低录取控制线,但必须达到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方可进行录取。指标到校生确定后,3所省级示范高中会根据考生志愿填报、招生计划划定统招分数线。
另外,省级示范高中录取还有几个硬性要求: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C等级以上(含C等级)方能录取到省级示范高中;地理、生物考试成绩不合格的,不能录取到省级示范高中;省级示范高中的特长生文化课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学校统招(非指标到校生)录取分数线的90%;体育成绩特别优秀(国家二级运动员、或者代表我市参加安徽省青少年竞技体育比赛取得前八名的运动员),录取到省级示范高中的特长生文化课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学校统招(非指标到校生)录取分数线的80%。 (记者王太新)
通知
滁州市发展改革委 滁州市教体局
关于滁州市新锐私立学校学费等标准的批复
滁州市新锐私立学校:
你校关于请求调整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的“申请”收悉。根据《安徽省定价目录》和《安徽省物价局 教育厅关于开展放开民办教育收费试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皖价费〔2017〕56号)规定,依据成本监审情况,结合我市居民的收入水平和承受能力,经研究,现对你校学费、住宿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小学学费调整为每生每学期2600元;住宿费:每生每学期1100元,不作调整。
二、初中学费调整为每生每学期3000元;住宿费:每生每学期900元,不作调整。
三、高中学费调整为每生每学期4200元;住宿费:每生每学期1000元,不作调整。
四、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要严格按照市物价局、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滁价审〔2011〕110号)和市发展改革委、市教体局《转发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军训服务费收费政策的通知》(滁发改价〔2015〕299 号)、《安徽省物价局 教育厅关于开展放开民办教育收费试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皖价费〔2017〕56号)的规定执行。
五、按照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转发国家计委、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的通知》(皖价费〔2002〕272号)要求,你校要对收费标准进行公示,加强收费管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六、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即一年级、七年级和高一新生入学时执行上述标准。学生入学时的学费标准一经确定,在读期间不得提高。学生因故退学、转学的,退费政策按《安徽省物价局 教育厅关于开展放开民办教育收费试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皖价费〔2017〕56号)执行。
七、该标准自二○一七年秋季开学起执行。执行期间,国家、省如有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此复。
滁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滁州市教育体育局
2017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