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人民政府网站5月18日公布了《关于市政协2017年第69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市政协2017年第69号提案的答复
唐佑文、吕长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设宣城大剧院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宣城市文化发展的关注与热忱建议。根据您的建议,我局经过与会办单位市住建委、规划局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提案提出的“招标聘请国内外着名设计团队,设计富有皖南地域风情、宣城特色的宣城市大剧院”。 市文广新局、市住建委、市规划局已于2012年启动宣城大剧院建设规划设计,并委托东南大学建筑研究所齐康教授(中科院院士)主持编制。《宣城大剧院设计比选方案》于宣城市规委会2012年第一次主任(扩大)会议审议通过,确定以大剧院方案一为基础完善设计。经2013年2月、8月多次组织召开了“宣城大剧院设计方案评审会”,经多轮专家评审,推荐了2套体现宣城特色和地域风情的设计方案供比选。初步设想,选址在宛陵湖,新建的宣城大剧院占地120亩,总建筑面积51000㎡,总投资约6亿元,由大剧场、小剧场、剧院级公共服务区及其他辅助功能区等组成。
后来未实施,主要原因是:1、根据国家文化事业发展新政策、地市一级大剧院建设已不再列为地方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必建项目,上级财政不再会有资金补助和政策支持。2、单纯地由地方政府投入建设大剧院,不但一次性投资巨大,而且由于市场因素影响,运转费用无法自保,鉴于市财政资金困难,决定宣城大剧院建设暂缓。
提案提出的“组建宣城市大剧院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大剧院的建设和运营”的建议很好,我局将积极联系相关单位,深入研究大剧院PPP建设的可行性,报请市政府研究确定。目前我局正在积极努力,根据当前的相关政策,拟采用政府投入与走向市场相结合的方式建设大剧院,待寻找适当的投资人,政策环境等条件成熟后我局将积极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