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新闻网记者4月14日从安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得到消息,截至目前相关部门已受理56户房票安置职工的公积金贷款,贷款总额达922.7万元。
自安庆市部分棚户区改造项目启动以来,为支持房票安置职工使用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采取便捷措施,为房票安置职工开具公积金缴存证明提供一站式集中办理;与市征收办对接房票安置人员名单,设置公积金贷款软件程序,办理公积金贷款业务时,无需职工提供房票安置证明,确保职工享受公积金新政优惠政策;积极落实新政,对列入棚户区改造的缴存职工,使用房票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可提取(父母、子女)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