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购房契税补贴政策
根据市政府《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市区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宣政办(2018)4号)(有效期:2018年7月1日-2020年2月28日),对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以家庭为单位)和毕业五年以内、在宣城市区新就业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以个人为单位),首次在市区二类地区、三类地区(不含一类地区)购买144㎡及以下唯一新建普通商品住房的,由契税受益财政分别按其所交契税50%、80%的比例给予财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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