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居民医保已经缴纳,在异地住院,没有通过滁州当地医院转院,是否可以报销
根据《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滁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滁政[2019]24号)精神,到省外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起付线按当次住院总费用20%计算(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计算,最高不超过10000元),报销比例为55%。住院报销金额=(政策范围内医药费用-起付线)×报销比例。未办理转诊手续在市域外就医的,报销比例再降低10个百分点。 异地就医备案: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进行异地就医备案(注册用户→异地就医→快速备案→根据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备案后持社会保障卡在异地医院就医,出院时直接结算。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