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内容:拆迁安置房可以使用公积金装修或贷款吗?我家拆迁的安置房,有增购。但是拆迁前户主是父母,拆迁后有套房是自己名字,请问这种情况下自己名字的安置房可以用公积金装修以及公积金贷款装修吗?
解答内容::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现就您咨询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职工拆迁还房增购面积申办公积金贷款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增购面积申办公积金贷款职工为被拆迁房屋产权所有人,拆迁还房被安置人、增购面积人均为申办公积金贷款人(或其配偶),房屋产权清晰,无产权纠纷。
(二)增购面积的拆迁还房具有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合法手续,安置房项目具备个人公积金贷款条件。
(三)申请人按不低于拆迁房增购面积总价20%比例支付首付款,并同意以包括增购面积在内的全部拆迁安置房进行贷款抵押。
(四)符合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应具备的其他规定条件。
二、住房公积金不能用来提取或贷款作为装修使用,只能用来购房或偿还住房贷款,国家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只能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本行政区域内普通自住住房。
具体详情,请电话咨询公积金客服热线0556-12329。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