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发展改革委关于火车站地下停车场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市国有资产管理运营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核定六安火车站地下停车场收费标准的请示》(运综〔2019〕2号)收悉。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皖价服〔2016〕102 号)精神,经研究,现就火车站地下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停车服务免费范围
1、对进入火车站接送旅客停放40分钟(含)以内车辆;
2、军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水电气工程抢险车、公务车辆。
3、新能源汽车;
4、收费单位根据需要确定的其他免费车辆。
二、停车服务收费标准
1、小型机动车(C类证照车辆):40分钟-2小时(含)5元/辆.次, 2小时以上每延长1小时收费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
2、大型机动车(A类、B类证照车辆):40分钟-2小时(含)7元/辆.次, 2小时以上每延长1小时收费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
三、其他要求
1、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规定。收费单位要按照相关部门要求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在经营场所显着位置设置标价牌,标明车辆分类收费标准、收费依据、计费办法和 12358 价格投诉举报电话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2、收费单位要做好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宣传工作,在实行停车收费前做好相关政策及事项的公示,对长期占用车位的要主动进行告知及疏导。
3、进一步完善服务标准和服务规范,提高停车信息化管理水平,提升停车服务质量。
四、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2019年7月5日起执行,试运行一年,期满后核定正式价格。
六安市发展改革委
2019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