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内容:我母亲今年55,已办理退休,当时医保缴了13年,想请问医保现在可以补缴吗?是否可以补缴2年?
处理意见:就反映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根据淮府[2010]12号《关于印发淮南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 第八条:职工在办理退休手续领取养老金时,累计职工医保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男职工不满30年,女职工不满25年且个人实际缴费年限不足10年的,在办理退休前须按规定一次性补齐所差年限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后,方可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视同缴费年限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处理单位:淮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