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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继续降低工伤保险、失业保险费率包括哪些内容?

时间:2019-06-04 10:06:30       来源:安徽热线
摘要:淮南市继续降低工伤保险、失业保险费率包括哪些内容?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13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降低社会

淮南市继续降低工伤保险、失业保险费率包括哪些内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13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19〕12号),从5月1日起,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总费率至1%(单位0.5%、个人0.5%)、工伤保险费率以现行基准费率为基础下调50%的政策,延长期限至202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