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内容:我2013年在恒大名都购买一套房子,2018年1月办理完所有抵押手续后,我的购房合同、贷款合同原件都在行政服务大厅办理抵押的地方,我想咨询下,我能否拿回购房合同和贷款合同原件?
处理意见: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濉溪县不动产登记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关于您咨询的问题,现答复如下:一、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规定,申请材料应当提供原件。因特殊情况不能提供原件的,可以提供复印件,复印件应当与原件保持一致。您已在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相关登记业务并提供购房合同、贷款合同原件,所以不能拿回购房合同和贷款合同原件。二、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十条规定,权利人可以查询、复制其不动产登记资料。如有需要,可到不动产查询窗口申请查询出具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感谢您的留言,如您有其他问题欢迎您再次来信咨询。
处理单位:濉溪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