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组织领导
引进工作在县公开引进工作领导组领导下进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在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实施。对违反相关纪律的引进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宣布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引进资格、通报到有关单位等处理;对违反相关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本《公告》由金寨县委组织部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有关引进信息,登陆“金寨县政府网”和“金寨先锋网”查询、查阅。本次引进考试,不指定用书、不举办和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政策咨询电话:0564-7356206,0564-7356158
监督电话:0564-7356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