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月29日-8月1日,考生填报志愿。落榜考生到原毕业的初中学校递交补填志愿登记表(注明准考证号、姓名、补报学校、代码等,考生本人及家长签字),由县市招办和学校统一登记,在8月1日晚5点之前送交市考试院,超过时间视作放弃。
4、8月2日-3日,组织录取。市考试院集中组织全市普通高中“计划缺额补录”(第一次补录)。
注意,参加“计划缺额补录”的考生,必须在原毕业的初中学校而不是普通高中进行补填志愿登记手续。凡是在普通高中进行补填志愿登记手续的,一律无效,不作为补录的依据。凡普通高中擅自为落榜或未达线考生办理补填志愿登记手续,造成考生落榜(即形成所谓死档)的,由该校自行负责。
二十三、落榜考生如何参加普高“第二次补录”(新生缺额补录)?
答:普通高中学校开学后部分新生未报到所形成的缺额可以进行补录,即“新生缺额补录”(第二次补录)。录取对象仍然是因个人填报志愿不当而未被任何高中阶段学校录取的、且达到高中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第二次补录”具体步骤如下:
1、9月12日,公布缺额计划。高中学校在开学十天后,统计本校未报到新生人数与名单,并及时上报市考试院;其新生缺额数由市考试院“宣城教育体育网”、“宣城招生考试信息网”向社会公布,各高中学校同时向社会公布。
2、9月12-15日,考生填报志愿。落榜考生直接到高中学校递交补填志愿登记表(注明准考证号、姓名、补报学校、代码等,考生本人及家长签字),由高中学校统一办理考生志愿登记手续,每个考生只能填报一所学校。
3、9月18日前,组织录取。补录学校在9月18日晚5点之前,直接将补录材料送交市考试院办理补录手续,超过时间视作放弃。9月18日“新生缺额”(第二次补录)完成之后,市教育招生考试院一律不再办理任何普通高中补录取申请。
二十四、市教体局对规范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行为有哪些举措?
答:今年,市教体局继续严格执行“两个统一”,即招生计划数与录取人数相统一,录取人数与入籍人数相统一;“两个坚持”,即坚持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下降,坚持各校招生计划不突破;“两个反对”,即反对各招生学校自行公布志愿指导线或其他承诺,反对考生填报“死档”;“两个严禁”,即严禁强迫考生违背本人意愿填写志愿或代填志愿,严禁采取任何不正当的手段争抢生源。
招生期间,市、县(市区)教体局设立举报电话,受理招生举报投诉。市教体局举报电话3033010。
二十五、今年我市在规范高中招生宣传上有哪些规定?
答:一是规范招生宣传材料制作发放。各校招生宣传材料必须经所在县市区教体局审核同意。二是规范宣传内容。各校宣传内容要实事求是,严禁通过诋毁他校来抬高自己,损坏全市的教育形象。三是各校招生宣传必须由所在县市区教体局统一组织,严禁招生学校私自到初中学校进行招生宣传,干扰初中学校正常教育教学。四是及时将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编印的《2017年宣城市中招问答》免费分发到考生手中,供考生填报志愿时参考。五是加强网络宣传。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章程从6月中旬开始,将分别在“宣城市教育体育信息网”、“宣城市招生考试网”、“宣城教育微信公众平台”,以及各县市区教育信息网开辟专栏,统一登载宣传。
二十六、考生可以通过哪些途径了解今年招生录取信息?
答:实施高中招生“阳光工程”,做到招生政策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标准公开、录取结果公开、招生咨询和投诉办法公开、违规处理结果公开。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是发布招生录取信息的权威机构。市考试院将负责编印《2017年宣城市中招问答》,主要登载各类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专业、代码,发布我市中考成绩、查卷、志愿填报方法,和各类学校招生政策方法、规范招生录取行为举措等;录取期间将向社会发布《中招录取简报》,及时公布各批次学校分数线,计划完成情况;“宣城教育体育网”、“宣城招生考试信息网”等也将在第一时间公布录取信息等,考生可以根据我市录取时间安排,通过上述网站随时了解录取进程,查询自己录取结果。